所屬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語文能力
一、試述「民俗」的意義與內涵;並各舉一例說明民俗與民俗藝術的文化特質。(25分)
二、試舉一例,深入闡述民俗藝術作為文化資產與地方社會發展的重要性、開創性與影響性。(如:三峽藍染、鶯歌陶瓷,舉例內容並不得與第一題相同)(25分)
三、依據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3 條,「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而古蹟指的是「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又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2 條規定,古蹟之指定,應符合下列基準之一: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二、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三、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試就上述之基準與價值,擇一加以詮釋。(25分)
四、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監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自 2003 年通過以來,已經成為國際間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的保護依據。根據該公約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然而,該公約第二條中也提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列名,必須考慮符合現有的國際人權文件,各社區、群體和個人之間的相互尊重,並且是符合永續發展的原則。試就上述三個原則,對於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列名的影響,擇一進行闡述。(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