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營建法規與實務
(一)其中「罰鍰」 、「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及「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 施」三者法律性質為何?(15 分)
(二)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之抗辯有無理由?(15 分)參考法條: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
二、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如土地上原已合法存在之建築物、設施或土地使用,與公告後之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符時, 應如何處理?請說明其既有合法使用之保障原則、後續使用之主要限 制,以及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命其變更使用或遷移時,補償處理之基本原 則。(10 分)
(一)新建或增建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之基本原則為何?(15 分)
(二)何謂無障礙通路?其主要組成設施及應通達之空間為何?(15 分)
四、為因應現代戰爭型態與社會環境變遷,強化地下防空避難設備的安全性與韌性,內政部於 115 年 2 月 23 日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請說明本次修法之重點及其效益。 (20 分)
五、假設你為某直轄市建管主管機關之業務承辦主管,今有勞務採購標案第二次公告,截標後僅有一家廠商投標,你於開標後發現投標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規定,請問依該條規定,在那些情形下,機關可不決標予該廠商,宣布廢標?(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