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立法程序與技術
一、立法院中不同政黨對某法律案發生爭議,因某政黨黨團要求,採取黨團協商方式對該議案進行處理。請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說明我 國法制上為何規劃黨團協商制度,以及黨團協商程序應如何進行,且當黨團協商無法達成協議時,後續立法程序應如何處理?(25 分)
二、立法院在審查某行政命令時,指出該規定應以法律定之,主管機關不應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加以規定。請依釋憲實務與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說明立法院為何可以作出此一判斷,並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 說明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之程序。(30 分)
三、某直轄市議會制定法規,規範該市自治事項應以何種自治法規進行規定;又該市政府針對中央政府委辦之業務,另制定規定。請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說明該二法規的生效程序,以及其法位階效力。(20 分)
四、假設中央政府因近年來證券交易稅收增加,欲制定法規,規定在未來三年將發放社會救助金給特定經濟狀況較困難的人民,期滿之後,再依據當時中央政府的財政狀況,決定是否繼續發放。請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說明此種法規的廢止程序是否有特殊規定?如果中央政府三年後想延長該法規的效力,應該如何進行?(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