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環境規劃與管理
一、環境部於民國114年7月16日發布「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請論述該準則規定各級政府於辦理氣候變遷風險評估時應包括那三事項?評估項目一般又包括危害度以外的那兩個項目?三個評估項目又如何定義?請綜合論述你的看法。(25分)
二、請列舉說明現行由環境部徵收之「環境費」類別,並從「外部性」、「污染者責任」與「經濟誘因機制」角度,舉例論述徵收環境稅(費)之學理依據。(25分)
三、請問環境部(前身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公告之「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其適用對象為何?該規範規定之健康風險評估作業區分為那四步驟?請論述其步驟與內容。(25分)
四、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4條規定「開發行為對環境之影響及環境品質之評估,均應符合相關環境保護法令之規定。其因環境之特性,開發單位應採用更嚴格之約定值、最佳可行污染防制(治)技術、總量抵減措施或零排放等方式為之,以符合環境品質標準或使現已不符環境品質標準者不致繼續惡化。」請以水資源利用與水污染防治為例,論述開發單位可「承諾」採行之環境影響減輕對策。(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