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2. 根據「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使用電腦核對轄內居民基本資料,對於最近多少年內有刑案紀錄資料者(不含不起訴、無罪判決、不受理案件),應於戶卡片目錄註記為「記事2」?
(A)1年內
(B)2年內
(C)3年內
(D)5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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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37), C(53), D(147), E(0) #345131

詳解 (共 9 筆)

#2021844
這條被修正掉了,題目有誤,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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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112
建議此題因為法條已修正,為避免誤導,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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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216
題目有誤,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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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152
現在沒這規定了,最多兩年期滿就能改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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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526
已無記事1、2人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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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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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180

沒這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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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069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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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660

第24點


  記事一人口經以治安顧慮人口列管三年期滿除名(由刑事單位認定),改列記事二人口訪查二年,訪查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 
  記事二人口判決確定,執行徒刑完畢訪查三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執行受刑法裁判徒刑宣告之易刑處分及非執行徒刑者,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訪查二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經裁判緩起訴、緩刑者期間未經撤銷者,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及不受理案件應立即改列無記事人口。 
  記事二人口訪查頻率,由警察局視治安狀況與實際需要律定,每三個月訪查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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