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那一法院得在管轄區域內指定地方臨時開庭?
(A)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
(B)高等行政法院
(C)智慧財產法院
(D)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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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6), B(9), C(7), D(18), E(0) #327394

詳解 (共 4 筆)

#694764
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臨時開庭,係指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定期或不定期 在管轄區域內,利用自有辦公處所或借用當地法院、檢察署、司法警察機 關 (以下稱當地借用機關) 辦公處所開庭,受理依法應由該法院管轄之訴 訟、非訟或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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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860
智慧財產法院臨時開庭辦法 發布日期  ...
(共 18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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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760
法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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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85條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於必要時,得在管轄區域內指定地方臨時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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