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犯下列何種罪名,得上訴第三審?
(A)刑法第325條第1項之搶奪罪
(B)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
(C)刑法第342條之背信罪
(D)刑法第321條之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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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3), B(63), C(89), D(39), E(0) #247291
統計: A(1003), B(63), C(89), D(39), E(0) #247291
詳解 (共 6 筆)
#677112
上述的376條之【不得上述G3之Case】。
在漏記了第7點的【贓物罪】前,
我想到了這樣的口訣:
有一個人正在【親切】的【炸】九【孔】和干【貝】。
【親=侵】占罪。
【切=竊】盜罪。
【炸=詐】欺罪。
【九孔=恐】嚇罪。
【干貝=背】信罪。
那麼,現在多了個【贓物罪】罪嘛.....
那就,只好記成......
有一個人正在【親切】的【炸】一個【髒】的九【孔】和干【貝】囉!!
【髒=贓】物罪。
小小分享,只要唸出口訣,馬上回想到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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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83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 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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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5
我的記法 恐竊占 欺信物
恐妾占 妻信物 ( 恐 小妾 占了 妻子 的 信物 )
(恐嚇)(竊盜)(侵占) (詐欺)(背信)(贓物)
不過 現在連 前面的法條 都會出現了.....
恐妾占 妻信物 ( 恐 小妾 占了 妻子 的 信物 )
(恐嚇)(竊盜)(侵占) (詐欺)(背信)(贓物)
不過 現在連 前面的法條 都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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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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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600
376 重三下拘金 竊侵詐背恐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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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644
謝謝妳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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