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5.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下列依國家 安全會議組織法之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安全會議以總統為主席;總統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總統代理
(B)所稱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C)國家安全會議置諮詢委員七人至九人,由總統特聘
(D)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作為總統決策之參考
(E)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決策機關
統計: A(2581), B(2734), C(691), D(2609), E(914) #1765843
詳解 (共 10 筆)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3條規定,總統為國家安全會議之主席;總統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總統代理之。會議之出席人員,依同法第4條規定包含:(一)副總統;(二)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參謀總長;(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及國家安全局局長。此外,總統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國家安全會議。
於國家安全會議之常設幕僚組織部分,置秘書長1人,承總統之命,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秘書長1至3人,襄助秘書長處理會務;諮詢委員5至7人,由總統特聘,辦理有關國家安全之諮詢研究工作;秘書處置處長、副處長各1人,下轄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主計室及政風室等組室。
三、功能
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總統得視需要召開國家安全會議,以聽取與會人員之意見;會議之決議作為總統決策之參考。
至於由秘書長、副秘書長、諮詢委員及秘書處所組成之常設幕僚組織,則經常針對與國家安全有關之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等蒐集資訊予以分析與研究,並就當前重要問題邀集行政部門、學者、專家等各界人士提供意見,做必要的諮詢幕僚及協調作業,再將研究結果提呈總統參考,以發揮其諮詢功能。
35.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下列依國家 安全會議組織法之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安全會議以總統為主席;總統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總統代理
(B)所稱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C)國家安全會議(常設幕僚組織)置諮詢委員七人至九人,由總統特聘
(D)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作為總統決策之參考
(E)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決策機關 ( 諮詢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