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服公職權保障之範圍?
(A)公務人員依法令晉敘陞遷之權利
(B)公務人員之在職進修
(C)公務人員依法取得之官等
(D)公務人員之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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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24), C(0), D(3), E(0) #3992890
統計: A(0), B(24), C(0), D(3), E(0) #3992890
詳解 (共 3 筆)
#761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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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為不屬本題所問範圍者:**在職進修不是當然由憲法第18條直接保障的服公職權內容。依法仍可能有進修利益或其他基本權保障,不能解成機關可任意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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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依法令晉敘陞遷、依法取得的官等及俸給,均涉及公務員身分與職務衍生權益。俸給是服公職的重要保障,不只屬一般財產問題。
記憶:身分、官等、俸給、退休權益要保障;進修不是當然的憲法服公職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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