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交往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
(A)特定對象包含經色情、賭博、破壞國土業者
(B)因公務需與特定對象交往時,應於實施前以書面報請機關主官核准
(C)因緊急情况未能先報准,可自行接觸後,於24小時内將接觸交往經過填報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
(D)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之地點,以特定對象住居所、事業處所、營業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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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 B(21), C(395), D(197), E(0) #2657951

詳解 (共 4 筆)

#4661251

警察人員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應事先以書面載明必要之原因經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核准後實施,實施後1日 內,應將接觸交往經過以書面報告陳核,因緊急特殊情況應先以電話向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報准實施,實施後應於12小時內,將接觸交往經過以書面報核,不知情而 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知情後應立即以書面報告陳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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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3930
X(C)因緊急情况未能先報准,可自行接觸...
(共 159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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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802
C的選項也都修正過為3日
別念到舊規定選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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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7278

警察人員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接觸交往前應填具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申請表,載明必要之原因及人 、事、時、地、物,報請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核准後實施。但遇緊急情 況時,得以電話、即時通訊軟體或其他適當方式,向單位主管報准後 實施;實施後三日內,應將接觸交往經過填報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 表(以下簡稱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
C選項112年修正後,已不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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