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副總統缺位時,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應如何遞補?
(A)總統兼任
(B)內政部部長兼任
(C)由立法院進行補選副總統
(D)重新辦理副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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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1), B(167), C(3132), D(314), E(0) #2782608
統計: A(281), B(167), C(3132), D(314), E(0) #2782608
詳解 (共 8 筆)
#5151852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之。 立法院補選之副總統,應於當選後二十日內就任。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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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137
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 第7項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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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6306
(A) 總統兼任→總統不得兼任
(B) 內政部部長兼任→內政部部長不得兼任
(D) 重新辦理副總統選舉→沒有這種制度,只有總統與副總統均死亡,由中央選舉委員會重新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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