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證券商如允許客戶未完成身分驗證前即建立業務關係,下列何者為應採取之風險管控措施?
(A)以 2 個月為限,訂定客戶身分驗證完成期限
(B)限制客戶交易次數及交易類型
(C)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客戶身分驗證處理進度
(D)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應定期檢視與該客戶之往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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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61), C(1), D(23), E(0) #3840795

詳解 (共 1 筆)

#7356539

如允許客戶未完成身分驗證前建立業務關係,則應採取相關的風險管控措施,包括:

(一)訂定客戶身分驗證完成期限。
(二)於客戶身分驗證完成前,(D)營業單位督導主管應定期檢視與該客戶之往來關係,並(C)定期向高階主管報告客戶身分驗證處理進度。
(三)於客戶身分驗證完成前(B)限制該客戶交易次數與交易類型。
(四)前款第三目「合理可行之時限」,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應以風險基礎方法依不同風險等級訂定。釋例如下:
1.應在建立業務關係後,(A)不遲於30個工作天內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程序。
2.倘在建立業務關係30個工作天後,仍未能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程序,則應暫時中止與客戶的業務關係,及避免進行進一步的交易。
3.倘在建立業務關係 120天後,仍未能完成客戶身分驗證程序,則應終止與客戶之業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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