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地政事務所人員甲受法院囑託,到新北市測量土地訴訟之界址,測量過程,工廠老闆乙感念甲在
大太陽下執行公務,拿了新臺幣 1 萬元紅包塞到甲之口袋,表示作為茶水費,甲微笑收下,繼續
依法測量,沒因乙之行為而受影響。甲犯何罪?
(A)公務員圖利罪
(B)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
(C)公務員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
(D)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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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8), B(5705), C(696), D(1946), E(0) #2017696
統計: A(1008), B(5705), C(696), D(1946), E(0) #2017696
詳解 (共 10 筆)
#3439191
我反而覺得這一題也有爭議...
貪污犯罪通常要有「對價關係」,依提示,甲依法執行本務,乙基於感謝之意給予一萬塊獎勵,但甲仍在原本職務上依法執勤,並沒有因為收了紅包而有任何違背職務的行為,何罪之有?
如果這一題能夠成立,以後民眾買的飲料食物都不要收了,收了就是所謂的「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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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3898
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88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上之賄賂罪所謂職務上之行為,係指公務員在其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所謂違背職務之行為,係指在其職務範圍內不應為而為,或應為而不為者而言」。
換言之,公務員從事合法職務行為,是不能收受人民的賄賂;
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人民的賄賂,更是罪加一等,刑罰更重。此外,賄賂乃指金錢或得估計之有形財物,其他類似的不正利益,例如免除債務、喝花酒等等,也算是賄賂行為。
資料來源:刑法選擇隨堂測驗-108年警特@ 公職考試-刑法雲端教室::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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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389
回覆Flanerie1221:
題目都看起來是一片祥和,雙方都沒有不法的情事發生,且依照法條分析,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甲沒有違背任何法令,看到這邊其實就不成立了,退ㄧ步而言,更沒有故意或意圖使乙拿到額外利益,甲所作所為都是依法行事,且我認為乙給的紅包也是獎勵性質,看起來沒有任何不法,這條罪基本上是不會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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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0817
覺得這題答案有爭議
收受賄絡行賄人不是要有行賄之故意嗎?
而且要有對價關係
以前有一題考古題說公務員長官為改善下屬工作態度餽贈3000元,屬下果真改善工作態度
答案是長官不成立行賄罪
還有圖利罪要行為人本身有主管監督的權限,
本題地政人員是受法院囑託的,顯示行為人本身無主管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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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1902
貪污要有對價關係,但是不正利益的項目非常多變,如果今天請公務員喝麥香那還好,如果請吃王品牛排,那我想王品牛排符合不正利益的對價關係,所以說這是很實務的。
還有之前選罷法規定,如果候選人的贈品超過40元視同賄選,那40元以內就不算不正利益的對價,想當然而刑法也是一樣的邏輯概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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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1635
這題偏實務的考題 (個人是覺得出題出的不好 帶點觀念題的概念)
凡是執行勤務中 收受 違背一般客觀送禮之程度 只要被錄影 竊聽給政風
基本都會出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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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7706
本題有爭議吧?
若要成立B,題目應該要這樣寫:
地政事務所人員甲受法院囑託,到新北市測量土地訴訟之界址,工廠老闆乙為求測量過程順利進行,拿了新臺幣 1 萬元紅包塞到甲之口袋,表示作為茶水費,甲微笑收下,繼續依法測量,最終作成測量過關之決定。甲犯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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