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有關警察人員之睡眠時間:(A) 得有連續八小時,但有特殊任務,應變更之(B) 應有連續八小時以上,但有特別勤務,得變更之(C) 應有連續八小時,但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D) 得有連續八小時以上,但有特別勤務,應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