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4 關於行政契約之無效,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契約不 能成立者,全部無
效
(B)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C)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若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則無效
(D)行政契約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結,當事人仍締結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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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 B(13), C(13), D(11), E(0) #2256303
統計: A(64), B(13), C(13), D(11), E(0) #2256303
詳解 (共 1 筆)
#3896446
行政程序法
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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