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個人進口郵包之關稅完稅價格,如逾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規定之免稅限額者,依加值型及非
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有關營業稅報繳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應於進口後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報繳
(B)應於進口後就超過免稅限額部分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報繳
(C)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海關報繳
(D)應於進口時就超過免稅限額部分依規定計算稅額,向海關報繳
統計: A(23), B(14), C(429), D(120), E(0) #2439015
詳解 (共 2 筆)
這題考的是個人進口郵包超過免稅限額時,營業稅究竟是「全額課稅」還是「只課超過部分」,以及由哪個機關徵收。
一、正確答案:(C)
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向海關報繳。
選項 判斷 原因
A 錯誤 不是進口後向戶籍地國稅局報繳
B 錯誤 徵收機關錯誤,且不是僅就超額部分計稅
C 正確 進口時按全額計稅,由海關徵收
D 錯誤 不是只針對超過免稅限額部分課稅
這題有兩個關鍵:
* 進口貨物營業稅原則由海關代徵。
* 超過免稅限額後,不是只拿超過的部分課營業稅。
二、現行法條完整解析
1.《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7條
關鍵原文:
進口郵包物品應依相關規定徵收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但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注意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不適用上述免稅規定。法規共用系統
2.《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8條
關鍵原文:
完稅價格逾本辦法規定免稅限額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
這條直接決定答案!
假設你從日本買一件商品:
關稅完稅價格 課稅判斷
1,500元 原則免徵
2,000元 原則免徵
2,001元 全額計稅
3,000元 全額計稅
10,000元 全額計稅
並不是3,000元減掉2,000元,只針對1,000元課稅。法務部網站
3.《營業稅法》第20條、第41條
第20條原文:
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之數額,依第十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第41條關鍵規定:
貨物進口時,應徵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
因此,嚴格來說,營業稅的計稅基礎不一定只有關稅完稅價格,還要依法加計進口稅;若屬應徵貨物稅、菸酒稅等貨物,還須依法加計相關稅額。法規共用系統 +1
三、實際計算範例
假設你從日本進口一件商品:
* 關稅完稅價格:3,000元
* 假設關稅稅率:10%
* 營業稅稅率:5%
* 非應徵貨物稅商品
第一步,計算關稅:
3,000\times10\%=300
第二步,計算營業稅:
(3,000+300)\times5\%=165
第三步,合計:
300+165=\boxed{465\text{元}}
如果商品關稅稅率為0%,則營業稅為:
3,000\times5\%=150\text{元}
四、地特三等延伸必考
考點 規定 法源
郵包免稅限額 2,000元以內 通關辦法第7條
超過免稅限額 全額課稅 第8條
同日同寄件人寄同收件人 合併計算完稅價格 第11條
頻繁進口 半年度免稅放行超過6次,不適用免稅 第12條
營業稅納稅義務人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 營業稅法第2條
營業稅徵收機關 海關代徵 第41條
進口營業稅計算 完稅價格加進口稅等再乘5% 第20條
財政部115年9月11日更新的官方說明,仍採上述2,000元限額及超額全額課稅規則。電子稅務
考場口訣:二千以內免,超過全額算;進口海關收,關稅加進去。
官方來源: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財政部進口郵包最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