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無權占有他人土地 A,並在其上蓋一違章工廠 B,並將 A、B 出賣並移轉乙占有。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甲得移轉登記 B 之所有權予乙
(B) B 遭丙無權占有,乙不得享有占有之保護
(C)甲如符合時效取得要件,亦得主張時效取得 A 之地上權
(D)甲得以變更起造人名義之方式,移轉 B 之所有權予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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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8), B(79), C(676), D(112), E(0) #2965665
統計: A(118), B(79), C(676), D(112), E(0) #2965665
詳解 (共 3 筆)
#7364366
- 時效取得地上權(民法第 772 條準用第 768-1 條):
- 即使是「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只要具備以「行使地上權」的意思(例如在土地上建築房屋),並符合和平、公然、繼續占有達一定期間(如 民法第 772 條 準用相關時效規定),甲是可以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請求權的。這與建物是否為違章建築無關。
- 為什麼其他選項錯誤? ❌
- (A) 與 (D) 錯誤:
- B 是「違章工廠」,依法無法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保存登記)。
- 依據 民法第 758 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 因此,甲無法透過「移轉登記」或「變更起造人名義」來移轉 B 屋的所有權。乙取得的僅是對該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 (B) 錯誤:
- 雖然乙沒有 B 屋的所有權,但乙是 B 屋目前的「占有人」。
- 依據 民法第 960 條至第 962 條 關於占有之保護規定,占有人(乙)對於侵奪其占有之人(丙),仍得行使「占有物返還請求權」。
- (A) 與 (D)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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