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之金錢給付,經撤銷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請求受益人返還範圍適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B)行政機關不得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
(C)書面行政處分命受益人限期返還,未提起行政爭訟救濟,逾越期間不履行,移送行政執行
(D)命受益人返還之書面行政處分不因提起行政爭訟救濟而停止執行
統計: A(78), B(6), C(98), D(116), E(0) #3460976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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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之金錢給付,經撤銷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行政機關請求受益人返還範圍適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B) 行政機關
(C) 書面行政處分命受益人限期返還,未提起行政爭訟救濟,逾越期間不履行,移送行政執行
(D) 命受益人返還之書面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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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選項 (C) 就像是「老師發出的終極提醒信」!當小朋友不遵守約定、不還東西時,這封信就會變成神奇的魔法,直接請學校的「風紀委員」來幫忙把東西拿回來。
我們用好懂的方式來看看,為什麼 (C) 是對的,還有它在說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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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背景:政府發錯了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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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像是發糖果的「大樹老師」。有一天,大樹老師發了一顆金錢糖果給你(這叫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可是後來老師發現發錯了,要把這個決定取消(這叫撤銷),而且要把糖果收回來,當作你從來都沒有拿到過一樣(這叫溯及既往失效)。 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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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 (C) 是正確的?(終極提醒信發威!)
當大樹老師寫了一封信(書面行政處分),規定你必須在星期五以前把糖果還回來(命受益人限期返還)。
所以 (C) 的意思就是:政府用公文叫你還錢,你沒去抗議又到期不還,政府就可以直接發動公權力去強制執行(把錢扣回來)。這非常符合法律的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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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選項為什麼不對?(簡單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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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後來老師發現發錯了,要把這個決定取消(這叫撤銷),而且要把糖果收回來,當作你從來都沒有拿到過一樣(這叫溯及既往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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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去告狀: 你覺得自己理虧,所以沒有去找校長或大樹老師抗議、爭論(未提起行政爭訟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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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超過時間不還: 星期五都過去了,你還是把糖果藏在口袋裡不拿出來(逾越期間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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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紀委員出動: 這時候大樹老師就不用再拜託你了,他可以直接把這封信交給學校最凶的風紀委員。風紀委員就會直接走過來,把糖果從你的口袋裡拿走,這就叫做移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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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適用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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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版: 這是大樹老師(政府)跟學生的事情,要用學校的「校規」(行政程序法),不能隨便用隔壁班小明自己訂的「班規」(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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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能用書面處分叫人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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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版: 老師當然可以寫一張正式的字條,清清楚楚地寫著你該還多少、什麼時候要還,這才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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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提起抗議也不會停止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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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版: 如果你馬上舉手大喊:「老師我不服氣!我要去校長室告狀!」(提起行政爭訟),在校長還沒有決定誰對誰錯之前,老師通常要先「按暫停」,不能馬上把你的口袋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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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期間不履行不代表處分已經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