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
(A)罰鍰
(B)沒入
(C)停止營業
(D)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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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21), C(80), D(933), E(0) #3517610

詳解 (共 5 筆)

#6601269
(D)   理由:罰鍰、沒入及「停止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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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2453
斷絕水電則屬行政強制執行,非罰鍰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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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6072
行政罰法種類包括:一、罰鍰;二、沒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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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7666
       
       
       
       
行政罰 是指對過去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行為所施加的制裁,主要規定在《行政罰法》中,種類包括 罰鍰、沒入、停止營業、吊銷執照 等。
  • 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屬於《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2 項規定的 間接強制方法,目的是督促義務人履行其公法上義務,並非針對過去違法行為的制裁,因此 不屬於行政罰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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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種類 屬性 說明
(A) 罰鍰 行政罰 屬之 最常見之行政罰,屬財產罰。
(B) 沒入 行政罰 屬之 使違法物品所有權歸屬國庫,亦為行政罰。
(C) 停止營業 行政罰 屬之 屬行政罰中之「其他種類行政罰」。
(D) 斷絕能源 行政執行 非屬行政罰 為督促履行義務之執行方法,非制裁過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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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6421
行政罰法§18裁處罰鍰之審酌、加減及期間
1.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2.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3.依本法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鍰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二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處罰之規定者,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三分之一。但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其他種類行政罰,其處罰定有期間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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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22沒入之裁處
1.不屬於受處罰者所有之物,因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該物成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工具者,仍得裁處沒入。
2.物之所有人明知該物得沒入,為規避沒入之裁處而取得所有權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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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2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要件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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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28間接強制方法及直接強制方法
1.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2.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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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是行政執行法中之直接強制方法之一種。答案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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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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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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