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本想只打瞎乙的眼睛,不料下手過重把乙給打死了,甲係犯何種罪名?
(A)甲犯傷害致死罪
(B)甲犯重傷害致死罪
(C)甲犯過失重傷害致死罪
(D)甲犯過失致死罪關於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6), B(1303), C(257), D(235), E(0) #476785

詳解 (共 5 筆)

#1356740
甲主觀上只有出於重傷故意,但是因為違反注意義務,且對於往乙的頭部揮拳可能會造成死亡結果有預見可能性。
所以甲前階段故意+後階段過失=重傷致死罪囉~
30
0
#2374733

【A】35.甲不小心撞倒乙,本以為只是跌成輕傷,不料次日乙因內傷嚴重不治;則:
(A)甲犯過失致死罪
(B)甲犯傷害致死罪
(C)甲犯過失傷害致死罪
(D)甲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


【C】35 甲企圖殺乙,開車前往乙家,途中不慎撞死人,死者竟然是乙。問甲成立何罪?
(A)殺人既遂
(B)殺人未遂
(C)過失致死
(D)傷害致死


【C】23.甲教唆乙傷害丙,乙出手太重,居然打死丙。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成立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B)甲成立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死罪 
(C)甲乙均成立傷害致死罪 
(D)甲無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19
0
#2166722
補充法條:刑法第278條第2項
(共 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1356725
為什麼?
3
0
#1361853
謝謝^^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