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有關偵辦組織犯罪案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查獲犯罪組織及其成員之不法所得與財產,得建請法院宣告追繳、沒收及令其成員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B)對於證人、檢舉人或被害人,應依證人保護法規定,注意保密及保護
(C)對於檢舉人之身分資料,應另行封存,並附卷移送法院審理
(D)非組織成員而資助犯罪組織者,亦應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偵查、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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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 B(20), C(509), D(111), E(0) #656959

詳解 (共 5 筆)

#3084234
C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民國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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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51
不附卷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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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5698
參考犯偵手冊第2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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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549
其實釋字第812號解釋認為刑法第90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等,均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
故A選項也不用建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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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364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6條
非犯罪組織之成員而資助犯罪組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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