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公司為依 A 國法設立之公司,其主事務所與營業所皆設置於 B 國。甲公 司為擴展其業務,經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以下稱「乙公 司」),並由乙公司負責在我國之相關經銷業務。若乙公司於我國從事商業 活動涉訟,有關乙公司之代表人及代表權之限制等,應以何國法律為準據 法?
(A)乙公司為在我國設立之外國分公司,有關其內部事項,應適用關係最切國 之法律
(B)乙公司為甲之分支機構,有關其內部事項,應依甲公司之本國法,即 A 國法
(C)乙公司為甲之分支機構,有關其內部事項,應依甲公司之主事務所所在地 法,即 B 國法
(D)乙公司係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有關其內部事項,應適用中華民國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8), C(1), D(24), E(0) #386555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8045172
未解鎖
題意:乙公司為甲公司之分公司,其依中華民...
(共 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8063143
未解鎖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5條 依中華民國...
(共 2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