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 因非可歸責於廠商的事由,接管單位有異議或藉故拒絕、拖延時,機關應負責處理,並在驗收合格後
(A)3
(B)7
(C)15
(D)30日內處理完畢,否則應由機關自行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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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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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因非可歸責於廠商的事由,接管單位有異議或藉故拒絕、拖延時,機關應負責處理,並在驗收合格後
(A)3
(B)7
(C)15
(D)30日內處理完畢,否則應由機關自行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