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下列法條何者正確? ①行政程序法第42條「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②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③行政罰法第7條「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④行政罰法第25條「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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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54), C(119), D(96), E(0) #214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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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836
行政程序法第 43 條 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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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9591

(A)應為行政程序法第43

(C) 應為行政罰法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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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70697
未解鎖
 ①行政程序法第42條「行政機關為處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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