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得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營運,租期以______為限,由同業雙方將租用事由、期限、數量、廠牌、年分、型式、連同租車契約副本,報請各該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方得實施。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一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