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品位分類制度」與「職位分類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品位分類制度中,取得較高的品位便可獲得較高的報酬
(B)在職位分類制度中,職等指的是性質相同的工作,一個職等就是一種專門職業
(C)在品位分類制度中,品位等級代表地位及權力之高低
(D)在職位分類制度中,強調專才專用,不同性質工作有不同的考選內容與方式
統計: A(176), B(1991), C(230), D(120), E(0) #3311503
詳解 (共 9 筆)
人事分類制度之職位分類制度-與品位分類制的比較
1. 品位分類制
(1) 重心:以「人」為中心。
(2) 鼓勵手段:以「名」來鼓勵。
(3) 升遷難易:由下級升到上級比較容易。
(4) 職等多寡:職等劃分較少。
(5) 適合對象:適合「領導管理」之通才。
像那個電影 九品芝麻官 就是在講一個品位很低的小官的故事
2. 職位分類制
(1) 重心:以「事」為中心。
(2) 鼓勵手段:以「利」來鼓勵。
(3) 升遷難易:需經過多次考試,比較困難。
(4) 職等多寡:職等劃分較多。
(5) 適合對象:適合「專業性工作」之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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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在品位分類制度中,取得較高的品位便可獲得較高的報酬 | ||||||||||||||||||
| (B) 在職位分類制度中,職等指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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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在品位分類制度中,品位等級代表地位及權力之高低 | ||||||||||||||||||
| (D) 在職位分類制度中,強調專才專用,不同性質工作有不同的考選內容與方式 |
職等指工作性質不相同的工作
A) 在品位分類制度中,取得較高的品位便可獲得較高的報酬——正確。
品位分類是以「人」為中心,重視個人的資格、品級、年資。在這種制度下,個人的官階、品級就決定了其社會地位與薪資報酬,因此晉升更高的品位通常會帶來更高的待遇。
(B) 在職位分類制度中,職等指的是性質相同的工作,一個職等就是一種專門職業——錯誤。
在職位分類中,「職等」是指根據「工作性質、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等因素,對不同職位進行縱向的區分和歸類的制度。例如,一個「會計」職位可能會因其責任輕重和所需技能高低被評定為「第5職等」,而另一個「行銷」或「人事」職位也可能因其條件而被評定為「第5職等」,但「第5職等」並非用來代表一種專門的職業。職位分類強調的是「同工同酬」,而非將一個職等等同於一種職業。
(C) 在品位分類制度中,品位等級代表地位及權力之高低——正確。
品位分類是「以人為中心」的制度,個人的「品位」或「官階(grade classification)」是其最主要的標誌。這個「品位」大幅決定了一個人在組織中的社會地位、權力大小及待遇高低。
(D) 在職位分類制度中,強調專才專用,不同性質工作有不同的考選內容與方式——正確。
職位分類強調「以事為中心」,工作的性質和要求會詳細分析並分類,並將職位視為一個相對固定的單元。為了選任最適任的人才,不同性質(或職系)的工作,其考選內容與方式也會有所差異,以確保錄用者的專業知識與職位要求相契合。
? 摘要
| 制度類別 | 分類核心 | 晉升依據 | 優點 | 缺點 | |
|---|---|---|---|---|---|
| 以人為中心 | 品位分類 | 「人」的資格與年資 | 年資、資格 | - 富有彈性 - 穩定感與結構簡單 |
- 易論資排輩 - 可能造成人與事不相稱(即高階低就、大材小用) |
| 以事為中心 | 職位分類 | 「職位」的性質與責任 | 專業能力、責任輕重 | - 同工同酬、公平合理 - 適才適所、專業化 |
- 龐大複雜 - 管理僵化、缺乏彈性 |
總之,「職位分類」的「職等」是一種系統性的歸類方式,不是職業名稱。*(B)選項的錯誤正是在於將「職等」與「專門職業」畫上了等號,忽略了「職等」是一種綜合評定的等級,同一職等下可能包含多種不同性質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