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甲教唆乙傷害丙,乙出手太重,居然打死丙。甲、乙的行為應如何處斷?
(A)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B)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死罪
(C)甲、乙均成立傷害致死罪
(D)甲無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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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6), C(22), D(0), E(0) #3365822
統計: A(20), B(6), C(22), D(0), E(0) #3365822
詳解 (共 2 筆)
#7366031
實務見解: 如果被教唆人(乙)所犯之罪,其傷害行為「客觀上」有導致死亡的預見可能性,那麼教唆者(甲)雖然只教唆傷害,但因為他啟動了這個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對於該傷害行為可能產生的「加重結果」,只要甲在客觀上也能預見,就必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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