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多少比率?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二十五
(C)百分之二十三
(D)百分之二十二點五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7), C(45), D(79), E(0) #468077

詳解 (共 7 筆)

#733165
第3條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二點五。100.12.18
1
0
#811839
(D)請修改為22.5
0
0
#1226816
0
0
#1311135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1228992
原本題目:26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
(共 2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1304554
現已改成23%囉
0
0
#1309434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第三條、第三條之一、第九 條及第十八條條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6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4121 號 第 三 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 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 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