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甲銀行持有乙信託業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六,則乙信託業得否以信託資金存放於甲銀行作為存款?
(A)乙信託業絕對不得以信託資金存放於甲銀行作為存款
(B)信託業法對此並無限制,乙信託業得以信託財產存放於甲銀行作為存款
(C)事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者,乙信託業得以信託資金存放於甲銀行作為存款
(D)事先告知受益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者,乙信託業得以信託資金存放於甲銀行作為存款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 B(4), C(24), D(57), E(0) #3862424
統計: A(22), B(4), C(24), D(57), E(0) #3862424
詳解 (共 1 筆)
#7363776
題目是「信託資金存放於銀行作為存款」,
這屬於信託業法中「利害關係人交易」的例外規定之一。
甲銀行持有乙信託業股份 6%,
已屬於利害關係人。
依規定:
信託業將信託財產存放於利害關係人處作為存款,
必須:
「事先告知受益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所以答案是:
✅ (D)
你可以這樣快速記:
* 「存款」→ 受益人書面同意
* 「其他重大利害關係交易」→ 主管機關許可
這是考試很愛混的地方。
超好記口訣:
存款找受益人
特殊交易找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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