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Q國船舶在R國專屬經濟區內排放造成重大污染。R國在有充分證據之情形下,提起司法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R國執行管轄不合法,因為污染與專屬經濟區之主權權利無關,不得執法
(B)R國執行管轄合法,因為已有充分證據證明污染對其專屬經濟區內之任何資源,造成重大損害或有造成重大損害之威脅
(C)R國執行管轄不合法,因為僅可驅離Q國船舶,不得進行調查與提起司法程序
(D)僅船旗國可提起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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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 C(0), D(0), E(0) #392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