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甲利用機會將安眠藥摻入乙的飲料中,乙飲用後陷入沉睡。甲藉此機會取走乙皮包內的金錢後逃逸。甲的行為構成何種罪刑?
(A)強盜罪
(B)搶奪罪
(C)竊盜罪
(D)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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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4), B(42), C(174), D(3), E(0) #268032
統計: A(854), B(42), C(174), D(3), E(0) #268032
詳解 (共 2 筆)
#1373303
刑法第328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 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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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963
甲主動使用藥物致使被害人陷入無法抗拒的狀態,並藉此取得財物,完全符合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強盜罪的構成要件。
⚖️ 選項詳細解析
- (a) 強盜罪 ── 正確 ⭕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328 條規定,行為人使用「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至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取其財物者,即構成強盜罪。甲主動在飲料中下安眠藥(屬於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刻意製造乙「陷入沉睡、無法抗拒」的狀態並拿走金錢,這在法律上屬於典型的強盜行為。 - (b) 搶奪罪 ── 錯誤 ❌
搶奪罪是指行為人「乘人不備,公然公然掠取」他人支配下的財物。此罪的特點是被害人「來不及抗拒」,而非「不能抗拒」,且行為人通常沒有使用施加於被害人身體的強制手段(如餵藥)來剝奪其抗拒能力。 - (c) 竊盜罪 ── 錯誤 ❌
竊盜罪是指「乘人不覺」,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重要實務區別:如果被害人是「自己喝醉」或「自己睡著」,行為人只是單純走過去拿走錢包,這叫乘機竊盜;但本題中,乙之所以陷入沉睡,是因為甲主動施毒/餵藥所造成的結果。這種「主動加工製造被害人不能抗拒狀態」的行為,會由竊盜罪升格為強盜罪。
- (d) 侵占罪 ── 錯誤 ❌
侵占罪的成立前提,必須是該財物「本來就已經在行為人合法持有中」(例如:借用、保管),行為人後來萌生惡意據為己有。本題中,皮包內的金錢一直都在乙的持有支配下,甲並非合法持有,因此不可能成立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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