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對於已登記土地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何?
(A)2年
(B)5年
(C)15年
(D)不罹於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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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128), C(334), D(843), E(0) #3460398
統計: A(62), B(128), C(334), D(843), E(0) #3460398
詳解 (共 8 筆)
#6515241
已登記的不動產不適用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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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8010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不在本院釋字第一0七號解釋範圍之內,但依其性質,亦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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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4152
對於已登記土地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何?
(A) 2年❌
(B) 5年❌
(C) 15年❌
(D) 不罹於消滅時效✔️
- 依據釋字第107號、164號解釋,對於已登記的不動產,所有人基於所有權的返還請求權不適用消滅時效規定,亦即該權利不會因時間流逝而消滅。
- 這是為維護土地登記制度的公信力與所有權的穩定性,避免因時效之限制使已登記土地所有權受到侵害後無法有效回復。
- 民法第767條雖載有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其可能的時效,但對於已登記土地,此規定不適用其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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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107號(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回復請求權)(54.6.16)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回復請求權,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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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164號(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69.7.18)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不在本院釋字第一○七號解釋範圍之內,但依其性質,亦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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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8082
釋字164-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不適用消滅時效
理由:
1.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有如對於登記具有無效原因之登記名義人所發生之塗銷登記請求權,若適用民法消滅時效之規定,則因十五年不行使,致罹於時效而消滅,難免發生權利上名實不符之現象,真正所有人將無法確實支配其所有物,自難貫徹首開規定之意旨。
2.已登記之不動產因登記有公示力,經完成登記後,與公告該不動產為登記名義戈所有相同,自無由他人「以所有之意思」繼續占有若干年而取得所有權之可能。
3.若許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人回復請求權,得罹於時效而消滅,將使登記制度失其效用。
1.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有如對於登記具有無效原因之登記名義人所發生之塗銷登記請求權,若適用民法消滅時效之規定,則因十五年不行使,致罹於時效而消滅,難免發生權利上名實不符之現象,真正所有人將無法確實支配其所有物,自難貫徹首開規定之意旨。
2.已登記之不動產因登記有公示力,經完成登記後,與公告該不動產為登記名義戈所有相同,自無由他人「以所有之意思」繼續占有若干年而取得所有權之可能。
3.若許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人回復請求權,得罹於時效而消滅,將使登記制度失其效用。
4.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權人,既列名於登記簿上,必須依法負擔稅捐,而其占有人又不能依取得時效取得所有權,倘所有權人復得因消滅時效喪失回復請求權,將仍永久負擔義務,顯失情法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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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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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9851
依司法院釋字第107號及釋字第164號解釋: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包括所有物返還請求權、除去妨害請求權、防止妨害請求權),不因時效而消滅。
理由在於:已登記不動產之所有權,因登記制度已具公示性與公信力,國家應保障其權利的明確性與穩定性,不宜因長期間未行使權利而喪失所有權或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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