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規命令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下達
(B)法律保留原則中的「法律」,也包括法規命令
(C)法規命令訂定之提議,僅能由不特定個別人民為之
(D)無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一律無效
統計: A(348), B(3006), C(125), D(1052), E(0) #1410333
詳解 (共 10 筆)
D法規命令無法律授權+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力之法規命令無效
如果法規命令雖無法律授權,但並沒有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或反而給人民利益或權利者,仍然有效。
B法律保留 有3種 憲法保留 絕對法律保留 相對法律保留
當相對法律保留時 ,就是也能包含法規命令
(D)應改成=>無法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之法規命令,無效 (行政程序法 第158條第一項第二款)。
最佳解的(D)解釋有瑕疵,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一項第二款不宜直接解釋成=>法規命令無法律授權+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力之法規命令無效。
依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之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也就是說法規命令必定要有法律授權,只是有分具體明確授權和概括授權,如果法規命令無法律授權便不是法規命令,當然也就無分有效和無效之區別,故(D)選項顯然是錯誤。
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一項第二款之適當合理解釋如下:
如果法規命令無法律具體明確授權又(+)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無效。
=>如果法規命令只有法律概括授權又(+)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無效。
有些學者將法律保留原則適用於「干涉行政」與「給付行政」上,分為兩大類:
1.嚴格法律保留標準:行政機關某些行為(干涉人民基本權利)須有「法律依據」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始具有合法性。
2.寬鬆法律保留標準:給付行政僅須有「法律依據」或「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即可為之。
(B)選項應該是採用寬鬆法律保留標準,故法律保留原則中的「法律」,也包括法規命令。
p.s. 法規命令應有法律授權,可分為具體明確授權和概括授權。
本題若採用釋字第443號解釋之「層級化保留體系」,則(B)選項有瑕疵,應改為=>法律保留原則中的「法律」,也包括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
法律保留原則若依照「層級化保留體系」,僅分為絕對法律保留和相對法律保留原則,意指即使是相對法律保留原則也應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方可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而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非屬法律保留原則,換言之,法律保留原則中的「法律」,並不包括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故(B)選項有瑕疵。
p.s. 法規命令應有法律授權,分為具體明確授權和概括授權。
行政程序法 150: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行政程序法 152: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