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 ] 下列何者屬於臺北捷運公司的法定附屬事業?
(A) 經營站區停車場
(B) 經營美食廣場
(C) 開演唱會
(D) 經營貓
空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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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7), B(84), C(41), D(455), E(0) #1935190
統計: A(467), B(84), C(41), D(455), E(0) #1935190
詳解 (共 3 筆)
#3458659
(A) 經營站區停車場-->Correct
(B) 經營美食廣場-->外面廠商經營
(C) 開演唱會-->小巨蛋也不總是拿來開演唱會,但總歸也不是附屬事業
(D) 經營貓空纜車-->委管事業
受台北市政府委託營運:貓纜、台北小巨蛋及兒童新樂園-->委管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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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2945
下列何者屬於臺北捷運公司的法定附屬事業?
(A) 經營站區停車場
(B) 經營美食廣場
(C) 開演唱會
(D) 經營貓 空纜車。
解析:
- 站區停車場是標準答案: 根據《大眾捷運法》與《臺北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站區停車場」是明確列出的法定附屬事業項目。
- 美食廣場(販賣店)的歸類:
- 在法律層次,捷運公司經營的是「空間出租」給廠商。
- 因此,正式的附屬事業名稱通常稱為「販賣店業務」或「場域開發與租賃」,而非直接稱為「經營美食廣場」。
- 在考試選項中,若有「站區停車場」這個最標準、最典型的法條用語,它會是比「經營美食廣場」更精確的答案。
為什麼其他選項不屬於附屬事業?
- (C) 開演唱會: 小巨蛋雖然有演唱會,但那是場地租借,且小巨蛋本身性質屬於「受託事業」,不是北捷的法定附屬事業。
- (D) 經營貓空纜車: 如前所述,貓纜屬於臺北市政府委託北捷經營的「受託事業」。
※「附屬事業」與「受託事業」的差異
這些項目在臺北捷運公司的業務體系中,主要分為「附屬事業」與「受託事業」兩大類。
其核心差異在於:
附屬事業是北捷利用自身場域或資源「自行經營」的業務;
受託事業則是受臺北市政府「委託代管」的特定公用場館。
1. 業務分類明細
| 類別 | 包含項目 | 目前主要管理單位 |
|---|---|---|
| 附屬事業 | 站區停車場、北投會館(含捷之旅、逃生體驗營)、美食廣場(含販賣店、Metro Corner)、廣告看板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
| 受託事業 | 貓空纜車、兒童新樂園、台北小巨蛋 | 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
| 運輸本業 | 捷運路網營運、票務處理、各車站旅客服務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
2. 關鍵變革:成立「北捷遊憩公司」
為了提升經營效率並讓母公司專注於「運輸本業」,北捷於 2025 年 7 月正式成立子公司 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轉變內容: 原本由北捷「事業部」負責的貓空纜車、台北小巨蛋、兒童新樂園這三項受託事業,改由該子公司專責管理。
- 股權結構: 北捷持股 60%,臺北市政府持股 40%。
3. 其他細項關係
- 北投會館: 性質較為特殊,它屬於北捷的附屬事業,原為員工訓練中心,現已活化經營並提供住宿與健身設施。
- 美食廣場與停車場: 屬於典型的附屬事業,透過活化車站剩餘空間(如「Metro Corner」微型商場)來增加營收。
這種分類方式讓北捷能將「穩定獲利的商業行為(附屬事業)」與「具公益使命的觀光場館(受託事業)」分開管理,並透過子公司轉型為引領城市休閒生活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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