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有關職位分類制與品位分類制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職位分類適於領導管理之通才,品位分類適於專業性工作之專家
(B)職位分類按各人資格地位高低來定待遇,品位分類則按工作多少與貢獻來定待遇
(C)職位分類以工作內涵來鼓勵人,品位分類以名分職銜來鼓勵人
(D)職位分類較會造成人與事不相稱適,品位分類較少發生前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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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4), B(522), C(8288), D(351), E(0) #706558
統計: A(674), B(522), C(8288), D(351), E(0) #706558
詳解 (共 6 筆)
#975056
品味分類制度
1. 結構富於彈性,方便機關職務調整。
2. 等級劃分較少,晉升幅度較大。
3. 比較簡單易行。
4. 保障文官工作的穩定性。
5. 以「名分」鼓勵公務人員,只要取得較高的品位,便可得較多的酬勞。
6. 對人不對事─以身分作為分類標準,未考慮工作性質及能力高低。
7. 年資重於才能。
8. 忽視專業化。
職位分類制度
1. 強調「同工同酬」。
2. 重視專業,強調「專才專用」。
3. 首先要做好工作評價、職位歸級等準備工作,因此難度比較大。
4. 以工作鼓勵公務人員,職責較繁重,方能得到較高的報酬。
5. 職等劃分較多,非經評量鑑定不能升等。
6. 重視科學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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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043
A B D 皆 前者品位分類制 後者職位分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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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328
為人有品味個性穩定又有彈性,行事簡單有名有錢,不論性能力但年紀大又通才&職業:專才專用做任重則錢多多靠科學鑒定來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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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24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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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分類制 |
職位分類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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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年資、資歷)作為分類依據,官職分立(官與職分開考量) |
以事為中心,以①工作性質、②責任輕重、③繁簡難易與④資格條件高低來區分,官職合一(官與職合一考量),為一種科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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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名分(官位)鼓勵公務人員 |
以利(工作)鼓勵公務人員:只有多擔負責任、職責繁重,方能得到較高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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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劃分少(委、薦、簡)、晉升幅度較大 |
等級劃分多(14職等)、非經考試鑑定不能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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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①簡單易行 ②升遷容易(只要年資符合就能升遷),給予充分安全感 ③結構富彈性,調動任用容易 |
優點 ①同工同酬:公平的薪給制度,工作性質、責任輕重、困難程度相似者劃分在同一職等,領同樣薪水 ②重視專業精神:職系→專業分工 ③人與事相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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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①同工不同酬,如委任科員與薦任科員(同工)薪水不一樣(不同酬)。 ②年資重於才能 ③人與事不相稱:只以人(年資、資歷)作為分類標準,未考慮工作性質及能力高低之差異。 |
缺點 ①程序繁雜 ②升遷不容易:需考試合格方能升遷 ③調用不容易:需考試合格方能任用,減少了機關首長任用人事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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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培養通才(高階文官) |
適合培養專才(中低階文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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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德日採用 |
美國、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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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2452
品位(官位)→以「人」為中心
職位→以「事」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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