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金融機構懷疑某客戶或交易可能涉及洗錢或資恐,且合理相信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可能對客戶洩漏訊息時,應採下列何項措施?
(A)得不執行確認客戶之程序,而改以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B)仍需執行確認客戶之程序,以判定是否需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C)無需執行確認客戶之程序,亦無需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D)待下次客戶再交易時再做確認客戶程序,及評估是否需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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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85), B(568), C(26), D(17), E(0) #2320424

詳解 (共 2 筆)

#4333323

可以不執行確認程序,直接申報調查局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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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8933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3 條

十一、金融機構懷疑某客戶或交易可能涉及洗錢或資恐,且合理相信執行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可能對客戶洩露訊息時,得不執行該等程序,而
改以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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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80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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