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9.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 10 人以上未滿30 人者,於大量解僱勞工時,積欠全體被解僱勞工總金額達新臺幣多 少元之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而未依主管機關所定期限清償者, 中央主管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 出國? (A)50 萬元 (B)100 萬元 (C)200 萬元 (D)300 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