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某公司以總括申報發行新股,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A)應於發行新股總括申報書載明預定發行期間
(B)只能在預定發行之期間內追補發行新股
(C)預定發行期間內追補發行新股最多 3 次
(D)追補發行新股應檢具公開說明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43), C(120), D(20), E(0) #3710335

詳解 (共 1 筆)

#7360296

(C) 錯誤所在: 法規對於預定發行期間內追補發行的「次數」並沒有限制。

  • 只要在預定期間內(通常為 2 年內)。

  • 只要不超過總申報額度。 發行人愛發幾次就發幾次,並沒有「最多 3 次」的硬性規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