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等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可在領海內進行登臨與檢查的行為主體,除了國防、警察、海關人員外,依現行法規及判例,僅限 於海巡、海保人員
(B)「彭佳嶼」、「釣魚台列嶼」、東沙群島的「東沙北角」與「西南角」,以及中沙群島的黃岩島等 處的基點,均以「正常基線」來劃定
(C)南沙群島全部島礁均為我國領土,目前我國尚未公布領海基點與基線,但已公布太平島的禁止及限 制水域
(D)外國船舶未經許可於我國領海進行海洋水文測量活動,海岸巡防機關於必要時得會同國家科學及 技術委員會執行查察及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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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23), C(12), D(10), E(0) #3928961

詳解 (共 1 筆)

#7642722

A) 錯誤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規定:「中華 民國之國防、警察、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對 於在領海或鄰接區內之人或物,認為有違犯中華民 國相關法令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 查......」。

條文使用「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並非「僅限於」海巡、海保人員。海巡署、海洋保育署人員當 然屬於「有關機關」,但並未排除其他可能的主管 機關人員。選項「僅限於」的表述過於限縮,與法 條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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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29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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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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