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刑事訴訟法第309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之事項?
(A)科刑時就刑法第57 條或58 條規定事項所審酌之情形
(B)易以緩刑者,其理由
(C)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
(D)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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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0), B(207), C(1513), D(588), E(0) #139451

詳解 (共 8 筆)

#114473

第 309 條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所犯之罪,並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諭知之主刑、從刑或刑之免除。
二、諭知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之標準。
三、諭知罰金者,如易服勞役,其折算之標準。
四、諭知易以訓誡者,其諭知。
五、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
六、諭知保安處分者,其處分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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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595
其他三個選項都是記載於"判決書中的理由"
第 310 條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分別情形記載左列事項: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 二、對於被告有利之證據不採納者,其理由。 三、科刑時就刑法第五十七條或第五十八條規定事項所審酌之情形。 四、刑罰有加重、減輕或免除者,其理由。 五、易以訓誡或緩刑者,其理由。 六、諭知保安處分者,其理由。 七、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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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162
105年6月22日修法後,主文理由都有多一個沒收

第309條(有罪判決書之主文應記載事項)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所犯之罪,並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諭知之主刑、從刑、刑之免除或沒收。 
  二、諭知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之標準。 
  三、諭知罰金者,如易服勞役,其折算之標準。 
  四、諭知易以訓誡者,其諭知。 
  五、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 
  六、諭知保安處分者,其處分及期間。 

第310條(有罪判決書之理由記載事項)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 
  二、對於被告有利之證據不採納者,其理由。 
  三、科刑時就刑法第五十七條或第五十八條規定事項所審酌之情形。 
  四、刑罰有加重、減輕或免除者,其理由。 
  五、易以訓誡或緩刑者,其理由。 
  六、諭知沒收、保安處分者,其理由。 
  七、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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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146
刑訴法第 309 條
有罪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所犯之罪,並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諭知之主刑從刑免除
二、諭知有期徒刑拘役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標準
三、諭知罰金者,如易服勞役,其折算標準
四、諭知易以訓誡者,其諭知
五、諭知緩刑者,其緩刑期間
六、諭知保安處分者,其處分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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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7880
其實本題可以不用背誦因為要施以緩刑期間必...
(共 6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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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6560

依刑事訴訟法第309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之事項? ---找對被告最重要的事情
(A)科刑時就刑法第57 條或58 條規定事項所審酌之情形
(B)易以緩刑者,其理由
(C)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
(D)適用之法律 

abd補充理由  c可以知道我的重大結果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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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64

第 309 條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所犯之罪,並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諭知之主刑、從刑或刑之免除。
二、諭知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之標準。
三、諭知罰金者,如易服勞役,其折算之標準。
四、諭知易以訓誡者,其諭知。
五、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
六、諭知保安處分者,其處分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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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4762
(A)科刑時就刑法第 57 條或 58 條規定事項所審酌之情形(X;理由載明之事項)
(B)易以緩刑者,其理由(X;理由載明之事項)
(C)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O;主文載明之事項)
(D)適用之法律(X;理由載明之事項)

刑事訴訟法 第 309 條 (有罪判決書之主文應記載事項)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主文內載明所犯之罪,並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諭知之主刑、從刑、刑之免除或沒收。
二、諭知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如易科罰金,其折算之標準。
三、諭知罰金者,如易服勞役,其折算之標準。
四、諭知易以訓誡者,其諭知。
五、諭知緩刑者,其緩刑之期間
六、諭知保安處分者,其處分及期間。

刑事訴訟法 第 310 條 (有罪判決書之理由記載事項)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
二、對於被告有利之證據不採納者,其理由。
三、科刑時就刑法第五十七條或第五十八條規定事項所審酌之情形
四、刑罰有加重、減輕或免除者,其理由。
五、易以訓誡或緩刑者,其理由
六、諭知沒收、保安處分者,其理由。

七、適用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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