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甲因酗酒犯罪,法院認為其已酗酒成癮並有再犯之虞,應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之保安處分,假設裁判確定後,我國刑法修正而廢止酗酒之禁戒處分規定。依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應採何種原則來處理甲之保安處分問題? A)從舊原則
(B)從新原則
(C)從新從輕原則
(D)從舊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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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163), C(70), D(193), E(0) #268196
統計: A(34), B(163), C(70), D(193), E(0) #268196
詳解 (共 4 筆)
#1474898
從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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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4492
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應按從舊從輕原則,而免其保安處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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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020
修正而廢止酗酒之禁戒處分規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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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1281
答案是 (B) 從新原則(本題為考選部已公佈刪除之爭議既有題庫題目,但依現行法理與法條規範,標準解答核心思維為「從新原則」)。
解析
本題的核心在於考查「裁判確定後」,因法律修正而「廢止保安處分」的法律適用原則。
1. 現行條文依據: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2 條第 3 項之明文規定:「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2. 法理原則:
• 裁判確定前的法律變更:適用第 1 項的「從舊從輕原則」。
• 裁判確定後的法律變更:基於保安處分(如禁戒、監護等)的目的在於「防衛社會」與「治療、矯治」,一旦新法決定廢止(不施以)該項保安處分,代表立法者認為該行為已無施以保安處分的社會必要性。
• 因此,對於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的案件,應直接適用修正後的新法,免除該保安處分的執行。這種在「裁判確定後」直接適用新法而免除執行的法理,在法律概念上稱為「從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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