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因法院之判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係指下列何種判決?
(A)給付判決
(B) 確認判決
(C) 形成判決
(D) 除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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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110), C(386), D(4), E(0) #396375

詳解 (共 3 筆)

#1346770
關鍵是:己取得!
確認代表權利不明
給付是債權
除權是其它議題,
故,~C 可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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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4408
這題考的是 民法第 759 條 的例外規定。原則上,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必須經過「登記」才生效,但如果是因為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或「法院判決」,在登記前就已經取得權利。
而這裡的「判決」,在法律實務上僅限於「形成判決」
  1. 形成判決(正確選項)
    • 這類判決會直接改變法律關係。判決一旦確定,權利就自動移轉,不需要等登記或對方配合。
    • 最經典的例子分割共有物之判決。當法院判決確定如何分割土地時,共有人在還沒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前,就已經各自取得分得部分的單獨所有權了。
  2. 為什麼其他判決不行? ❌
    • (A) 給付判決:例如法院判命「被告應將土地移轉登記給原告」。這只是命令被告去做這件事,原告還是要拿著判決去辦理登記後,才能取得所有權。
    • (B) 確認判決:只是由法院「確認」某個權利本來就存在或不存在(例如:確認土地所有權存在),並沒有「創造」或「改變」權利的效果。
    • (D) 除權判決:這通常用於支票或股票遺失時,宣告該證券無效,不直接涉及不動產物權的得喪變更。
記法小撇步
在考題中看到「不待登記即取得物權」的判決,腦中直接連結「形成判決」(例如:分割共有物)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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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11
關鍵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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