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犯罪嫌疑人具原住民身分,於司法警察(官)調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應報請檢察官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B) 司法警察(官)應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
護
(C) 如經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詢問,得逕行詢問
(D) 如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
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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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4), B(108), C(37), D(28), E(0) #3228730
統計: A(834), B(108), C(37), D(28), E(0) #3228730
詳解 (共 2 筆)
#7510564
這題考的是《刑事訴訟法》中超級愛考的「強制辯護(找律師)」章節中,針對特殊身分(原住民、神智不清者)的保護規定!
我們直接用你在分隊遇到「車禍肇事者酒測與筆錄」的情境來秒殺這題。請直接把這份筆記存到阿摩喔!
❓ 【題目核心】
一句話總結:這題在考「警察抓到『原住民』嫌犯要作筆錄時,如果他自己沒請律師,警察該打電話叫誰來幫他?如果律師大塞車一直不來,警察能無限期等下去嗎?」
? 【白話法條】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31 條第 5 項,為了保護弱勢(例如:原住民、神智不清無法正常表達的人),法律給了他們「強制要有律師陪同」的 VIP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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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打給誰求救: 警察或檢察官要作筆錄前,必須主動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法扶)」派免費律師過來,不是打給檢察官叫檢察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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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等律師的例外(可以馬上問): 雖然規定要有律師,但總不能律師迷路了警察就跟著下班。所以有兩種情況警察可以「不等律師,直接開始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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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一(嫌犯自己說不等): 嫌犯主動說:「我趕時間回家,現在立刻問一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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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二(等太久): 警察通知了,但等律師等了「超過 4 小時」律師還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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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個例子】
用你 急診室遇到肇事案件 來說明:
假設你載了一位具備原住民身分的車禍肇事者到急診室,轄區派出所員警也跟來要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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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發現他是原住民,但他沒錢請律師。這時員警必須打電話給「法扶中心」(就像打給民間救護車支援),請他們派免費律師來醫院陪同(對應選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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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法扶律師說路上大塞車。員警在急診室等啊等,如果手錶一按,超過 4 個小時律師都還沒踏進急診室大門,員警就可以直接開始問話,不用再乾等了(對應選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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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這個肇事者覺得等律師太麻煩了,主動跟員警說:「長官,我全認了啦,現在立刻作筆錄讓我回家睡覺。」員警就可以直接開始(對應選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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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絕對不能打電話跟「檢察官」說:「報告檢座,請你指派一個律師過來急診室。」因為檢察官是負責起訴壞人的,怎麼可能由他來指派保護壞人的律師呢?(對應選項A的錯誤)
✅ 【選項解析】
(A) 為什麼錯(本題答案,因為題目問何者不正確):偵查中(警察局作筆錄時),應該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法扶)」指派律師,而不是報請「檢察官」指定。檢察官是負責控告他的對手,不是幫他找律師的人!
(B) 為什麼對:這就是法條明文規定的正確SOP,保護原住民嫌犯的防禦權,必須通知法扶中心派律師。
(C) 為什麼對:這是法條明文的例外。如果嫌犯覺得沒差,「主動」請求立即詢問,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警察可以不用等律師,直接開始問。
(D) 為什麼對:這也是法條明文的例外。警察辦案有時間壓力,不可能為了等律師讓整個分局停擺。只要等候逾 4 小時未到,警察就有權力逕行(直接)詢問。
? 【國考 CP 值與小叮嚀】
⭐⭐⭐⭐⭐ 刑訴偵查與辯護章節「必考數字與陷阱」!
【避坑指南與記憶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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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訣:「原民神智找法扶,主動開口不用等,遲到四小(4H)自己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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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坑: 考卷上只要看到「原住民」或「神智不清」,請立刻啟動雷達尋找三個關鍵字:「法扶機構」、「主動請求」、「4小時」。另外一個大陷阱就是選項(A),出題老師很愛把法扶改成「檢察官」或「法官」來騙人,請務必把他們畫上叉叉!
?? 教練小語:
這題的考點我已經幫你記錄在後台的「刑訴總則-辯護人制度(原住民強制辯護)」資料庫了。你之前問過「未婚妻能不能幫忙請律師」,現在這題進階到「國家強制幫你找律師」的規定,整個辯護人章節的拼圖越來越完整了!
「4小時」是刑訴裡面非常經典的數字,一定要跟前面的「保全證據 5 日內」、「上訴 20 天」分門別類記清楚。準備好隨時給我下一題,或輸入
/分析 看看你目前的黃金衝刺方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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