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有關外用類固醇製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若長期使用,常見之副作用包括皮膚變薄,細毛生長,皮膚色素減少等
(B)須考量效價(potency)及欲治療的部位
(C)其效價(potency)與有效成分的濃度及劑型有關
(D)嚴重的異位性皮膚炎,可長期連續使用強效製劑至症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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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 B(9), C(29), D(2218), E(0) #3133839

詳解 (共 5 筆)

#5900628
72.有關外用類固醇製劑之敘述,下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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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4660
嚴重的異位性皮膚炎基本上會用一陣子的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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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0670
準藥師您好,這是一題關於外用類固醇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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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322
都有以上嚴重副作用了
當然不可長期連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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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3990

❌ (D) 為什麼大錯特錯?(臨床上的超級地雷)

  • 犯規原因: 就算異位性皮膚炎再怎麼嚴重,也絕對禁止「長期、連續」使用「強效 (High/Super-high potency)」類固醇

  • 嚴重後果: 長期塗抹強效類固醇不但會引發嚴重的局部皮膚破壞,藥物還會穿透皮膚進入血液循環,造成全身性吸收,進而抑制體內的「下視丘-腦下垂體-腎上腺軸 (HPA axis)」,引發庫欣氏症候群或腎上腺機能不全。

  • 正確做法 (呼叫第 69 題): 急性大發作時,短暫(通常不超過 2-4 週)使用強效類固醇把火撲滅。一旦症狀好轉,就必須立刻**「降階 (Step-down)」**,換成中弱效類固醇,或是改用非類固醇免疫調節劑(如 Tacrolimus),並搭配大量保濕劑來做長期維持。

✅ 為什麼 (A)、(B)、(C) 都是正確敘述?(外用類固醇必背常識)

  • (A) 局部副作用: 完全正確。外用類固醇最惡名昭彰的局部副作用就是**「皮膚萎縮變薄 (Skin atrophy)」**、微血管擴張、多毛症 (Hypertrichosis)、以及色素脫失或產生類似妊娠紋的擴張紋。

  • (B) 須考量效價及部位: 這是處方關鍵!

    • 臉部、頸部、生殖器、皺褶處: 角質層極薄,吸收率極高,只能用弱效 (Low-potency)

    • 手掌、腳底: 角質層超厚,弱效藥膏根本進不去,必須出動強效或超強效 (Class 1-2) 才有效。

  • (C) 效價與濃度、劑型有關: 完全正確。即使是同一個藥物成分、同一個濃度,劑型不同,強度就大不同!一般來說,封閉性越好的劑型穿透力越強。所以強度排序通常是:軟膏 (Ointment) > 乳膏 (Cream) > 洗劑 (L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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