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 下列何者非屬廠商得要求變更契約之情形?
(A)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B)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26條規定
(C)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契約價金與市場行情明顯差異者
(D)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