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請依土地稅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二)某乙 115 年 2 月 1 日出售其持有 35 年之 A 土地(3 公畝),若前次 移轉現值為 100 萬元、出售當期公告現值為 1,000 萬元,假設物價指 數前次移轉時為 100%、出售當期為 200%。請分別計算 A 土地為自用 住宅用地、一般用地,其土地增值稅分別為若干元?(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小璋璋
移轉現值需考量物價指數變為200%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
(1000萬-100萬*200%)*10%=80萬
一般用地,因持有30年以上,未滿40年,因此有長期持有的優惠稅率
200萬*20%+200萬*27%+400萬*34%=230萬
詳解 提供者:蔡宗琦
先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
(1000萬-100萬*200%)=800萬
 
自用住宅:(1000萬-100萬*200%)*10%=80萬
 
一般用地
持有30年以上,未滿40年,
稅率為20%、27%、34%
200萬*20%+200萬*27%+400萬*34%=230萬
詳解 提供者:jack10439

自用住宅用地為(100萬-200萬)*10%=80萬


移轉現值需考量物價指數變為200%

故100萬*200%=200萬

一般用地為200萬×20%+200萬*30%+400萬*40%=260萬

此題的一般用地我很確定我寫錯,希望大家幫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