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攜帶其飼養之犬隻搭乘大眾捷運系統,惟未依大眾捷運公司所定相關規範將犬隻置於適當容器內。依《大眾捷運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該行為得處新臺幣 1,500 元以上 7,500 元以下之罰 鍰。請回答下列問題:

(二)若大眾捷運公司認為本案違規情節輕微,是否得依相關規定裁量不予處罰?其法律依據與適用要件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