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我國加入 WTO 時曾具體承諾「供應模式四」(Mode 4)或「自然人移動」(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的規範,在當前經濟環境,跨國勞動力移動(worker mobility) 已是重大議題,政府部門亦擬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適度鬆綁「外籍專業人士 聘僱」。試述:

⑷對於外籍勞工人權與本國勞工權益、國家利益之間,又如何取得平衡?(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