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向甲借款並由乙之子丙擔任保證人,乙屆期未清償,甲遂訴請乙清償新台幣(下同) 100 萬元借款。丙為輔助乙而參加訴訟,言詞辯論期日僅甲與丙到庭,甲聲請法院依 一造辯論判決。丙除否認甲之借款債權外,並謂縱使甲之請求有理由,甲尚積欠乙貨 款 60 萬元未還,亦得提出抵銷抗辯。法院依證據認定甲得向乙請求 60 萬元,至於乙 對甲的 60 萬元貨款債權,甲並不爭執,試問法院應如何判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