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於 113 年正式實施《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確立了「行人友善 區」(限速 20 或 30 公里)、「人行道最小淨寬度」及「行人路權優先」等 重要法源依據。身為交通工程師,請從「都市基地開發」與「道路工程 設計」兩個面向,論述在落實此條例時,應如何進行實質的設計規劃? 並請具體說明「速限管理」應如何與「實體設施」結合,以確保行人友 善區內之行人路權優先。(25 分)